北京九棵树数字音乐文化节第十四届全国原创(校园音乐)作品大赛
本届大赛评委阵容更加强大,每位参赛选手的作品都会得到专业评委们的点评及建议,望通过这个平台涌现出更多的优秀作品。
北京九棵树数字音乐文化节系列活动之---第十四届全国原创(校园音乐)作品大赛已经拉开帷幕,第十四届全国原创(校园音乐)作品大赛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三届,第十四届大赛与往届相比不再只面向在校学生,本届开始欢迎从事和喜爱音乐的各界人士参加,此外更新增加了声音设计组的比赛。本届大赛评委阵容更加强大,每位参赛选手的作品都会得到专业评委们的点评及建议,望通过这个平台涌现出更多的优秀作品。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9日起—2014年10月14日零时止
二、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需预先加入第十四届原创大赛QQ群,下载参赛作品信息表及授权委托书等。
第14届原创作品大赛1群:28165204 (新群)
第14届原创作品大赛2群:109588516(老群)
第14届原创作品大赛3群:233893382(老群)
参赛作品投递邮箱: bj9ksmusic@sina.com
三、赛制
第十四届全国原创(校园音乐)作品大赛分三组进行比赛:
A歌曲作品组
B视频配乐作品组
C声音设计作品组
A歌曲作品组(按作品风格分两类)
①类:流行/摇滚/R&B类 (Pop / Rock / R&B )
②类:说唱/嘻哈/电子类 (Rap / Hip-Hop/ Electronic)
B视频配乐作品组\ C声音设计作品组:
主办方提供统一的视频文件及要求,参赛者根据视频及具体要求进行创作。视频下载:组委会将视频下载地址上传至QQ群
参赛作品投递时需包含:
①参赛作品
②参赛作品信息表(如投递多首作品,需每个作品都提交参赛信息表)
③工程界面截图,格式为JPEG
④歌曲作品类要求附歌词文档(word格式)
⑤授权委托书(歌曲作品组)
⑥身份证复件(图片格式即可)
注:B、C组完成统一命题作品后于报名截止前再与以上资料一块投递即可。
参赛作品格式要求:
A歌曲作品组格式要求:
文件格式为wav,44.1Khz、16Bit、PCM编码、立体声。作品长度要求5分钟以内。
B视频配乐作品组格式要求\ C 声音设计作品组格式要求:
文件格式为MOV或AVI(包含视频与音频)
邮件投递要求:
①按参赛作品投递,一个作品一个压缩包;
②邮件主题、压缩包命名:标明姓名、参赛组别(歌曲作品组需再标明参赛风格类别);
③未按要求方式投递的邮件,组委会不予回复确认邮件,视为无效投递;
④ 如在报名结束前由于各种原因再次投递的作品,主题需标明“重新投递”,内需包含报名所需的所有文件,组委会即作废之前投递的作品。
四、比赛流程
①初赛作品评选时间:2014年10月17日—10月19日
②公布入围决赛作品名单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上传报名QQ群)
③决赛比赛及颁奖典礼时间:11月15日-11月16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决赛作品将以现场演出的方式进行评选,请自行解决表演方式及歌手,B\C组除外)
④决赛比赛及颁奖典礼地点: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1500演播大厅
五、奖项设置
大赛按照参赛作品的组别及下设风格类进行评分,各组别及下设风格类音乐的最终入围数量根据作品报名的数量比例来决定。任何一种风格如没有作品报名参赛或作品质量无法达到大赛要求,此奖项将空缺。(大赛组委会将保留最终解释权)
◆A歌曲作品组
①类:流行/摇滚/R&B类 (Pop / Rock / R&B )
最佳作品奖一名、最佳作品提名奖四名、优秀作品奖(视决赛作品数量决定)
②类:说唱/嘻哈/电子类 (Rap / Hip-Hop/ Electronic)
最佳作品奖一名、最佳作品提名奖两名、优秀作品奖(视决赛作品数量决定)
◆B影视配乐作品组
最佳作品奖一名、最佳作品提名奖两名、优秀作品奖(视决赛作品数量决定)
◆C 声音设计作品组
最佳作品奖一名、最佳作品提名奖两名、优秀作品奖(视决赛作品数量决定)
◆单项奖四名
最佳作词奖、最佳作曲奖、最佳编曲奖、最佳表演奖
◆为回报给予本次活动大力支持和帮助的教师、各大音乐院校、系及各组织团体,本次大赛特别设立:
最佳组织奖两名、优秀指导教师奖三名
六、比赛规定
1、请初赛参赛选手于截止日期之前提交作品,逾期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2、初赛评委会将以参赛选手所提交的作品作为评判依据对参赛选手进行编号、筛选,选出最优秀的初赛选手进入决赛。
3、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由于参加比赛所产生的所有交通、食宿费用需本人自理,大赛主办方不予承担。
4、词/曲均须为原创。(任何形式的翻唱、改编,一经发现,终止参选。翻唱、改编的认定由主办单位协同评审判断,对翻唱、改编认定结果可能涉及的纠纷,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5、任何作品若提交风格不准确或一曲多投均取消当前作品参赛资格;
6、参赛作品主题健康,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7、本次大赛B、C组视频相关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参赛选手请勿在结果公布前擅自将完成视频做它用或上传到网络。
8、下列作品不在参赛范围:
A、被录制成音像制品并已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
B、已将参赛作品版权售予,或赠予,或合作,及以其他形式不再拥有作
品完整著作权的作品;
C、已参加任何正在举办尚未公布结果的原创活动的作品;
七、参赛作者要求:
1、参赛作者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章程,报名参赛人完成如上操作后,即视为其已经阅读、完全同意并遵守该章程;
2、参赛作者所填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不得填写虚假信息;经查验填写虚假身份资料的,取消该参赛作者比赛资格;
3、参赛作者须为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至少之一);
4、参赛歌曲提交后,若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不为一人,请参赛者自行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审核通过才可以成功参赛;
5、违反章程规则条款的选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可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主办方有权对大赛章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八、著作权纠纷防范机制
为了防止著作权纠纷,本次比赛要求词曲著作权人自行解决和词曲作者的法律关系,演唱者自行解决和配器、录音加工者的法律关系,要求达到:词曲著作权人必须是参赛作品词曲的完全的、全部权利的著作权人,词曲著作权人的权属、权益分配自行约定。如有侵权责任,风险自担。大赛主办单位保留对参赛作品权属、权益进行测试、调查、公示的权利。
全国原创(校园音乐)作品大赛组委会
联系方式:010-81571111转8064
联 系 人:杨老师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景南大街68号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音乐传媒学院音乐制作系
转载新闻请注明出自 Midifan.com